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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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卫生特征车间辅助用室设置标准
2级卫生特征车间辅助用室设置标准
3级卫生特征车间辅助用室设置标准
4级卫生特征车间辅助用室设置标准
辅助性卫生设施 | 设置位置 | 设置要求 |
车间卫生用室 | ||
浴室 | 应在车间 | l 浴室可由更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 l 4~6个淋浴器设1具盥洗器; l 每个淋浴器最多使用人数3人; l 不得设浴池; l 体力劳动强度III级或IV级者可设部分浴池,浴池面积一般可按1个淋浴器相当于2m2面积进行换算,但浴池面积不宜<5m2; |
更/存衣室 | / | l 应分便服室和工作服室; l 通风良好; |
盥洗室或盥洗设备 | 宜分区集中设置 | l 每个淋浴器使用人数20~30人; l 室内盥洗室应做好地面排水,室外盥洗设施还宜设置雨篷并防冻; l 对易沾染病原体或易经皮肤吸收的剧毒或高毒物质的特殊工种和污染严重的工作场所设置洗消室、消毒室及专用洗衣房等; l 低温高湿的重负荷作业如冷库和地下作业等,应设工作服干燥室; |
生活用室 | ||
休息室或休息区 | 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 l 休息室内应设置清洁饮水设施; l 女工较多的企业,应在车间附近清洁安静处设置孕妇休息室或休息区; |
就餐场所 | 不宜距车间过远,但不能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邻设置 | l 应根据就餐人数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 |
厕所 | 厕所不宜距工作地点过远 | l 应有排臭、防蝇措施,一般应为水冲式,同时应设洗手池、洗污池; l 男职工人数<100人的工作场所可按25人设1个蹲位;>100人的工作场所每增50人增设1个蹲位。小便器的数量与蹲位的数量相同; l 女职工人数<100人的工作场所可按15人设1~2个蹲位;>100人的工作场所,每增30人,增设1个蹲位; |
妇女卫生室 | ||
妇女卫生室 | 人数最多班组女工>100人的工业企业,应设妇女卫生室; 40人~100人的工业企业,可设置简易的温水箱及冲洗器 | l 妇女卫生室由等候间和处理间组成; l 等候间应设洗手设备及洗涤池; l 处理间内应设温水箱及冲洗器; l 冲洗器的数量应根据设计计算人数确定,人数最多班组女工人数为100~200人时,应设1具冲洗器,>200人时,每增加200人增设1个; |
辅助性卫生设施 | 设置位置 | 设置要求 |
车间卫生用室 | ||
浴室 | 应在车间 | l 浴室可由更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 l 4~6个淋浴器设1具盥洗器; l 每个淋浴器最多使用人数6人; l 不得设浴池; l 体力劳动强度III级或IV级者可设部分浴池,浴池面积一般可按1个淋浴器相当于2m2面积进行换算,但浴池面积不宜<5m2; |
更/存衣室 | / | l 便服室、工作服室可按照同室分柜存放的原则设计,以避免工作服污染便服; |
盥洗室或盥洗设备 | 宜分区集中设置 | l 每个淋浴器使用人数20~30人; l 室内盥洗室应做好地面排水,室外盥洗设施还宜设置雨篷并应防冻。 l 对易沾染病原体或易经皮肤吸收的剧毒或高毒物质的特殊工种和污染严重的工作场所设置洗消室、消毒室及专用洗衣房; l 低温高湿的重负荷作业如冷库和地下作业等,应设工作服干燥室; |
生活用室 | ||
休息室或休息区 | 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 l 休息室内应设置清洁饮水设施; l 女工较多的企业,应在车间附近清洁安静处设置孕妇休息室或休息区; |
就餐场所 | 不宜距车间过远,但不能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邻设置 | l 应根据就餐人数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 |
厕所 | 厕所不宜距工作地点过远 | l 应有排臭、防蝇措施,一般应为水冲式,同时应设洗手池、洗污池; l 男职工人数<100人的工作场所可按25人设1个蹲位;>100人的工作场所每增50人增设1个蹲位。小便器的数量与蹲位的数量相同; |
l 女职工人数<100人的工作场所可按15人设1~2个蹲位;>100人的工作场所,每增30人,增设1个蹲位; | ||
妇女卫生室 | ||
妇女卫生室 | 人数最多班组女工>100人的工业企业,应设妇女卫生室; 40人~100人的工业企业,可设置简易的温水箱及冲洗器 | l 妇女卫生室由等候间和处理间组成; l 等候间应设洗手设备及洗涤池; l 处理间内应设温水箱及冲洗器; l 冲洗器的数量应根据设计计算人数确定,人数最多班组女工人数为100~200人时,应设1具冲洗器,>200人时,每增加200人增设1个; |
辅助性卫生设施 | 设置位置 | 设置要求 |
车间卫生用室 | ||
浴室 | 宜在车间附近或厂区设置集中浴室 | l 浴室可由更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 l 4~6个淋浴器设1具盥洗器; l 每个淋浴器最多使用人数9人; l 女浴室不得设浴池; l 体力劳动强度III级或IV级者可设部分浴池,浴池面积一般可按1个淋浴器相当于2m2面积进行换算,但浴池面积不宜<5m2; |
更/存衣室 | 更衣室与休息室可合并设置 | l 便服室、工作服室可按照同柜分层存放的原则设计; |
盥洗室或盥洗设备 | 宜分区集中设置 | l 每个淋浴器使用人数31~40人; l 室内盥洗室应做好地面排水,室外盥洗设施还宜设置雨篷并应防冻; l 低温高湿的重负荷作业如冷库和地下作业等,应设工作服干燥室; |
生活用室 | ||
休息室或休息区 | 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 l 休息室内应设置清洁饮水设施; l 女工较多的企业,应在车间附近清洁安静处设置孕妇休息室或休息区; |
就餐场所 | 不宜距车间过远,但不能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邻设置 | l 应根据就餐人数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 |
厕所 | 厕所不宜距工作地点过远 | l 应有排臭、防蝇措施,一般应为水冲式,同时应设洗手池、洗污池; l 男职工人数<100人的工作场所可按25人设1个蹲位;>100人的工作场所每增50人增设1个蹲位。小便器的数量与蹲位的数量相同; |
l 女职工人数<100人的工作场所可按15人设1~2个蹲位;>100人的工作场所,每增30人,增设1个蹲位; | ||
妇女卫生室 | ||
妇女卫生室 | 人数最多班组女工>100人的工业企业,应设妇女卫生室; 40人~100人的工业企业,可设置简易的温水箱及冲洗器 | l 妇女卫生室由等候间和处理间组成; l 等候间应设洗手设备及洗涤池; l 处理间内应设温水箱及冲洗器; l 冲洗器的数量应根据设计计算人数确定,人数最多班组女工人数为100~200人时,应设1具冲洗器,>200人时,每增加200人增设1个; |
辅助性卫生设施 | 设置位置 | 设置要求 |
车间卫生用室 | ||
浴室 | 可在厂区或居住区设置集中浴室 | l 浴室可由更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 l 4~6个淋浴器设1具盥洗器; l 每个淋浴器最多使用人数12人; l 女浴室不得设浴池; l 体力劳动强度III级或IV级者可设部分浴池,浴池面积一般可按1个淋浴器相当于2m2面积进行换算,但浴池面积不宜<5m2; |
更/存衣室 | 可设在休息室内或车间内适当地点 | / |
盥洗室或盥洗设备 | 宜分区集中设置 | l 每个淋浴器使用人数31~40人; l 室内盥洗室应做好地面排水,室外盥洗设施还宜设置雨篷并应防冻; l 低温高湿的重负荷作业如冷库和地下作业等,应设工作服干燥室; |
生活用室 | ||
休息室或休息区 | 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 l 休息室内应设置清洁饮水设施; l 女工较多的企业,应在车间附近清洁安静处设置孕妇休息室或休息区; |
就餐场所 | 不宜距车间过远,但不能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邻设置 | l 应根据就餐人数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 |
厕所 | 厕所不宜距工作地点过远 | l 应有排臭、防蝇措施,一般应为水冲式,同时应设洗手池、洗污池; l 男职工人数<100人的工作场所可按25人设1个蹲位;>100人的工作场所每增50人增设1个蹲位。小便器的数量与蹲位的数量相同; |
l 女职工人数<100人的工作场所可按15人设1~2个蹲位;>100人的工作场所,每增30人,增设1个蹲位; | ||
妇女卫生室 | ||
妇女卫生室 | 人数最多班组女工>100人的工业企业,应设妇女卫生室; 40人~100人的工业企业,可设置简易的温水箱及冲洗器 | l 妇女卫生室由等候间和处理间组成; l 等候间应设洗手设备及洗涤池; l 处理间内应设温水箱及冲洗器; l 冲洗器的数量应根据设计计算人数确定,人数最多班组女工人数为100~200人时,应设1具冲洗器,>200人时,每增加200人增设1个; |
网友:loversxf123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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